2021年3月,天津煦朗律师事务所的刘红丽、姜鹏律师,接受天津市河西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,为原告当事人俞女士与被告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依法提供法律援助。
本案是一起时间跨度长达15年的民间借贷纠纷,涉及借款本金达40余万元,双方前后共签订有借条10余份。我所受案时,俞女士年过七十,其丈夫,也是该案中的一位重要债权人高某已经去世多年。高某某作为债务人,多年来从未偿还过借款,且态度较为强硬。接受指派后,承办律师当即与债权人俞女士取得了联系,全面了解了本案的案件事实。
此后,承办律师通过依法调查取证,查清了被告的基本信息,收集到了高某继承人的信息,并通过多次沟通,使得各继承人对债权行使方式达成一致,为俞女士的诉讼顺利进行奠定了事实基础。
在案件办理工作过程中,承办律师对涉案债权债务的借款时间、用途、金额、利息等重要事实进行时间线梳理并提交给法院,同时还通过裁判文书检索,在本案借款发生的同时,高某某与案外人周某某还发生过情况高度类似的借款活动,以此进一步佐证本案借款活动的真实性。
2021年10月,经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俞女士关于要求高某某偿还本金4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被支持,截至该案一审审结时,俞女士被法院支持的本息款项共计54余万元,其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。
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,为公益法律援助案件提供诉讼代理服务,是我所一贯坚持的工作作风。我所将继续积极投身于法律援助工作,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,高标准地完成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。